恶意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本质在于以打假的名义,通过非法手段如掉包、自带假货等方式,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以下是对恶意打假的详细解释: 恶意打假的定义与性质 恶意打假不同于职业打假。职业打假者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这一行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依据的是法律法规的条款。而恶意打假则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
第一,规制恶意索赔:对于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注:惩罚性赔偿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损害赔偿中,超过实际损失数额范围的额外赔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
恶意职业打假本质是牟利性打假,恶意职业举报人常通过和生产企业或者商家和谈、向行政机关举报、提起复议以及诉讼等方式,耗费了被举报人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严重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恶意职业打假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权利,造成相关案件大量增多...
恶意打假人索赔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具体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其索赔行为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首先,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或者获得其他利益的行为。因此,如果恶意打假人采用不合法的方式,如以购买到假货为由,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逼迫...
雷某,一个"职业打假人",在某商店购买了15盒咖啡茶。回家后,他声称这些咖啡茶全都过期了,并要求商家赔偿。商家拒绝了他的要求,认为这种做法有失公允。雷某随即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雷某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五年前,他偶然发现了"职业打假"这条路,从此走上了这条颇具争议的道路...
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
而“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的出现,如同消费领域的一把双刃剑,引发了广泛的争议。重庆吴亚萍法官将“职业打假人”的“知假打假”定义为“恶意打假”,此言一出,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一颗巨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一、职业打假人的角色与作用。
有专家分析,这种"职业打假人"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人的道德缺失。这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捍卫消费者权益,却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针对这一问题,法律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堵住漏洞;加强商家自律,提高产品质量;鼓励理性维权,打击恶意索赔;加强...
吴亚萍法官明确表示:“我们不应纵容恶意打假行为。职业打假人应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而非单纯追求个人私利。”此言甚是中肯。现实中,确有些“职业打假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幌子,实则进行恶意索赔。他们往往大量购买商品,刻意寻找瑕疵,以此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这种行为既失诚信,又扰乱市场秩序。俗话说“无商不奸...
近年来,部分“职业举报人”打着打假的旗号对网络电商“鸡蛋里挑骨头”,商家稍有不慎就可能遭遇“举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上千家网络销售企业被恶意投诉、举报,其中近400家被勒索,单笔勒索金额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自2021年11月起,白某针对部分网络商户产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