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谋虚伪表示不宜通谋虚伪行为损害第三方利益为要件,而恶意串通行为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为要件。 4、从法律效力看 通谋虚伪表示并非对所有人无效,为保护善意第三人,通谋虚伪表示的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为相对无效。而恶意串通行为,其内容具有明显的不法性,故其无效是绝对的,对任何人均无效,无任何例外。
本文首先介绍了恶意串通与通谋虚伪表示的区别,包括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性、是否损害第三方利益和法律效力等方面。 然后,阐述了恶意串通合同的特征,即当事人双方出于故意、为牟取非法利益而订立合同。 接着,本文探讨了恶意串通的举证方式,即采取推定方式进行判断和认定。 最后,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并指出相关注意事项。
我国民法的“恶意串通”与大陆法系“通谋虚伪表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