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 第335 号)已收悉,根据贵部的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对贵部在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我们发表意见 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问题 2:年报显示,你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已对...
由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宝股份”)转来的贵部《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35 号)已收悉,根据贵部的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对贵部在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我们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