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内涵是: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或决议;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法规和政令;向同级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同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组织协调本地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工作...
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所谓总揽全局,就是各级党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总览全局、协调各方,把握好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抓好政治思想。概念简介 总揽全局要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