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关于总包配合费的国家规定,只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专业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单位工程的承包人支付工程造价3%配合费。《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承接单位工程的施工企业有电讯、变配电、煤气、玻璃幕墙、高级装修及室外给排水等专业工程承建资格的,业主不得对上述专业工程另行招标。
总包配合费的收取标准规定,主要由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订立决定。配合费涉及的是建设单位与专业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总包配合费的定义与性质: 配合费是指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由于现场配合、交叉施工等原因,造成人工、机械降效、...
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至于分包单位向...
1. 收费金额:总包配合费的具体收费金额由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该费用不会超过合同总价的3%。2. 收费方式:总包配合费一般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3. 收费对象:总包配合费的收取对象主要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分包企业、监理企业等单位,不包括工程建设的决策者、...
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应当由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订立决定.配合费是指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企业发生合同关系,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拓展延伸 总包配合费的收取标准与支付方式 总包配合费的收取标准与支付方式是指在...
法律分析: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应当由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订立决定。配合费是指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企业发生合同关系,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
工程配合费的计取规定 法律分析:没有国家标准,且各地的地方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还是业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决定,计入分包合同价中,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鲍宇辉律师 执业33年 资质认证 2022-05-13 工程配合费标准是...
标准规定:1、关于配合费的规定:配合费是指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企业发生合同关系,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2、计取配合费的前提条件:(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两者发生合同关系;(2)专业施工...
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定额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 计取配合费的标准按分包工程总价(不包括设备费)的2%~5%,在此区间双方根据配合深度协商确定 计取配合费的计算基础是定额基础部分价值、不含动态管理或市场因素的价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