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军士。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部队教育训练管理的基本骨干、装备和技术保障的一线人才、密切官兵关系的重要纽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士官征集一般在每年5-7月份进行,义务兵征集一般在每年8-9月份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实行志愿兵役制。历史沿革 1955年7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义务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志愿兵从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取,留在部队继续服役。1984年5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兵与志愿兵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
我国的兵役制度是一种结合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的混合型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制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从公民中征召一定数量的人员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志愿兵役制是指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订服役合同,带有职业性。那么,义务兵和志愿兵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从入伍时间、待遇、退伍政策和...
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实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适当延长。
目前,中国的兵役制度是一个混合制度,既有义务兵制度,也有志愿兵制度。义务兵在服役满两年之后,如果个人有留在部队发展的想法,通过考核后就可以继续在军队中工作,转为志愿兵,志愿兵一般都是士官级别。而部队也可以直接从相关学校招募志愿兵,这些新兵入伍即是士官级别。义务兵拿的是津贴,而志愿兵则有合同,发...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可以改为志愿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志愿兵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为:第1、第2期各3年,第3、第4期各4年,第5期5年,第6期9年以上。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士官之日算起,...
1977年,邓小平在军委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实行“辈子兵”的设想。 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士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目前,所有部队中都包含士官,即通常所指的志愿兵。但须注意,并不存在仅由士官组成的独立单位。志愿兵制度为部队提供一支稳定、专业化的骨干力量。士官在部队中扮演关键角色,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士气提升,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士官通常通过志愿方式加入部队,经过严格选拔和训练后,逐步晋升为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