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侵权责任法下的证明责任分配与医疗侵权诉讼 证明责任是法律的范畴,在中国也不例外。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包含诸多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的大部分规定得以保留,但是第八项关于医疗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
这部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10万余字。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称,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的民法典代表;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的民法典代表;那么我国...
在比较法上,“一般交往安全义务说”系少数德国学者基于想象的英美过失侵权提出的一家之言,与各国侵权法的通行理念均不符。欲重构安全保障义务,需回归物件型与债因型义务的基本类别,并将其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结构中,明晰其在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中的角色,明辨其与一般过错责任及“过错(推定)-...
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而言,新增的自甘风险条款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只是在《民法典》正式出台以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其实已经存在大量与自甘风险相关的判决,这些判决除文体活动外,还广泛涉及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从结果来看,只有少数法院会免除加害人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