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原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起的排除基金财产执行的异议,应当依照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在基金财产登记名义和实际权利归属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贯彻形式化审查原则,以基金协议约定判断基金财产的权属,避免错误执行侵害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原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提起排除基金财产执行的异议,这种异议应按照案外人异议的标准进行审查。在基金财产登记名义和实际权利归属不一致的情况下,应遵循形式化审查原则,依据基金协议约定判断基金财产的权属,以避免错误执行侵害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和基金投...
北京三中院审查后认为,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某基金管理公司偿付钱某投资于《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本金、资金占用成本等款项,系对某基金管理公司本身所涉债务的强制执行,案...
北京三中院审查后认为,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某基金管理公司偿付钱某投资于《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本金、资金占用成本等款项,系对某基金管理公司本身所涉债务的强制执行,案...
在不动产交易中,合同的成立即构成了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约束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包括交付房屋和支付购房款项等。买受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全额交付了购房款项,因此具备了合法占有房产的权利。第二部分:出卖人原因导致登记不能 虽然买受人在该房产尚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强制执行程序中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审查标准,裁判要旨如下: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原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起的排除基金财产执行的异议,应当依照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在基金财产登记名义和实际权利归属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贯彻形式化审查原则,以基金协议约定判断基金财产的权属,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