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海,男,1973年生,河南省淮滨县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发表有《论要物合同的废止与改造》《论双务合同中给付义务的牵连性》《论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等论文;出版有《侵权行为违法性研究》《德国债法总论》等专著...
最高学位 法学博士 所属教研室 民商法教研室 开设课程: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教育背景 1990.9-1994.7,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本科生,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9-2004.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9-2007.7,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张金海校友的捐赠将全部用于关怀、帮助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成长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人大法学院老教师们,为我院老教师们拥有更美好的桑榆晚景贡献力量。 2020年1月24日,法学院向广大校友正式发出《迎接人大法...
领域: 法学 期刊 75% 会议 0% 专著 12.5% 其它 12.5% 总计 8篇 2006年成果数6 2008年被引量12 全部年份 全部类型 全部作者 按时间降序 民法上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研究 2022 - 张金海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意思表示的主观要素研究 2007 - 张金海 - 《中国法学》 - 被引量: 25 收藏相关文章 重...
1990.9-1994.7,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本科生,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9-2004.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9-2007.7,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4.7-2001.8,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大学)教员; ...
在该时期,教会法的利息禁令最初取得了对于传统规则的优势,并且自注释法学派起逐渐在世俗法中得到了接受。迟延履行利息的正当性因而面临挑战,有论者遂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并非真正的(非法)利息,而是赔偿原告损害的(合法)方式。此后, 迟延履行利息的性质系损害赔偿一直是...
张金海,男,1973年生,河南省淮滨县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发表有《论要物合同的废止与改造》《论双务合同... 相关图书 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 本电子资料是《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第二版)的配套资料... 刑法学...
《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德国债法总论(第7版)》由中国人民出版社出版。 ¥183.05定价:¥376.10(4.87折) 进入诚森图书专营店 精神疾病的神经外科治疗 48条评论 孙伯民,[美] 安东尼奥·德塞勒斯 编,李殿友,金海燕,张陈诚 译 / 2019-01-01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136.40定价:¥198.00(6.89折) 《吞掉了...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宏,青岛市法学会、律师协会、税务师协会,李沧区信访局、优化营商环境专班... 税收 辩论会 税务局 法学 青岛市律师协会 搜狐2024-04-30 10:40 青岛律协公司律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复旦大学成功举办 信网10月26日讯10月23日-25日,青岛市律师协会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在复旦大学...
受罗马法上的“不能的履行不构成债”之规则的影响,自然法学派提出了自始不能的合同无效的主张。至近代,此项主张为欧洲多部民法典所采纳并延续至今。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不同的是,受Mommsen观点的影响,《德国民法典》原第306条规定的致使合同无效的不能在解释论上被限于自始客观不能,该条规定于2002年债法改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