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海事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运输船舶,调派海巡船舶现场护航,保障该批物资安全迅速离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航处处长 张重阳:针对重要物资运输船舶,最大限度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将重点物资顺利运抵全国各港口。在浙江舟山,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浙江自贸区船来船往,海事部门利用海上智控平台、船舶交通管...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现状谈起,分析了在国内立法、船员教育、考试评估、海事管理和船舶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向审核机制展示我国履约成果为目的,阐述了我国提交《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审核文件的大致分类和内容,希望通过对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情况的分析和描述,引起我国...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创新提出了海上交通功能区域概念,进一步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划定、调整并公布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为保障良好的海上交通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从海上交通功能区域管理制度出台背景、《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前后相关内容对比、海上交通功能区域管理的具体含义等角度进行解读,并提出实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