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张辉律师费7万元,张高平律师费3万元; 2.赔偿张辉、张高平人身自由赔偿金各6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各60万元,合计各120万元; 3.赔偿张辉财产性损失6万元,张高平财产性损失9万元; 4.赔偿张辉、张高平暂扣财产折价款各5000元。 六、赔偿决定 1.张辉、张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各65. 57306万元; 2.张辉、张高...
案经再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6日公开宣判,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2013年5月2日,张辉、张高平分别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裁判结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再审改判后即向张辉、张高平公开道歉,于收到国家赔偿申请的当日即立案并派人听取请求人的意见,十五日后即作出国家...
许祁申请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赔偿案 刘权王文科 1.谁侵权,谁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一般规则。但是,对于错误羁押行为的赔偿义务机关,实行的是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2.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结合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合理确... 再审无罪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办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再审改判后即向张辉、张高平公开道歉,于收到国家赔偿申请的当日即立案并派人听取请求人的意见,十五日后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认为:张辉、张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无罪释放,应由该院按照法定标准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并综合考虑两人被错误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和工作生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