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高某某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274800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高某某黑色华为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关注@刑事律师张海伟 (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不错过任何案件细节,力争取得最佳辩护效果) 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