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芳律师的档案 律师性别:女 执业律所: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律所规模:中小律所 律师职务:主办律师 执业年份:2018年 律师专长:债权债务 所在地区:安徽 合肥 位置描述:中心城区 服务地区:合肥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金牛路交口北金水里文化产业园2号楼5楼 ...
张明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系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明芳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律功底深厚,服务范围涵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商事仲裁,非诉律师谈判,尽职调查以及法律...
执业状态: 正常 执业证类别: 专职律师 联系电话: 13655696293 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明芳律师,主办民商事经济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
张明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系中共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张明芳同志原在司法战线上工作三十年,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曾受上级表彰。《人民法...
作者:张明芳 本文发表于《人民司法》 [内容提要]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某一待证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各自提供了相反证据,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而且也都尽了举证穷尽的义务。但是,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都无法达到确凿程度。法官要对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优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