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张文明于2019年3月12日向被告陈爱英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但是被告陈爱英银行拒绝了原告张文明的贷款申请,令原告经济上受到损失,原告提出要求被告陈爱英银行赔偿损失50万元。本院认为,被告陈爱英银行拒绝原告张文明的贷款申请是正当的,因此不应该赔偿任何损失。故拒绝原告张文明的诉讼请求,裁定驳回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