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 被引频次 2210 成果数 84 H指数 24 G指数 46领域: 法学 2006年成果数11 2013年被引量135 全部年份 全部类型 全部作者 按时间降序 营商环境中诚信机制的私法建设:以缔约为例 2023 - 张平华,王懋祺 - 《征信》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民法典》上的惩罚性赔偿法定主义及其规范要求 20...
张平华,男,1974年生,山东烟台人,法学博士。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以及博士生导师;兼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胶东法律人联谊会副秘书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继承法、侵行为法。在《法学研究》 《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有《私法视野里的...
张平华教授“法学课题申报漫谈”讲座成功举办5月26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华教授在法学院西区二楼会议室进行了题为“法学课题申报漫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法学院于海防、陆诗忠、林广会、王超政等老师及部...
国籍- 学历- 出生日期- 状态- 任职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恒通股份(603223.SH) 更新时间2024/9/3 22:49:25 个人简介张平华:男,烟台大学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详细>> 其他董事会职务成员李洪波(董事长)孙德坤(独立董事)曲俊宇(非独立董事)王仁权(非独立董事)李洪波(非独立...
(1)1992.9-1996.7,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工学学士。 (2)1999.9-2002.7,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3)2002.9-2005.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4)2011.2-2011.8,欧洲侵权法和保险法研究中心访问***。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
作者简介:张平华,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文章来源:《现代法学》2016年3月。为便于阅读已略去引注,引用请以原文为准。 摘要:事实与法律在本体论和规范论上都不能实现泾渭分明。这决定了损害也有二象性,既可分为事实意义和法律意义等理想类型,又可依事实或法律属性建立众多现实序列。在实体法上,从法律效果的...
张平华: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恶意串通”对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打破了“一对一”式的力量均衡,已成为诚信社会的痼疾。法律规制不应流于表面上的重视,更须构建合理的法律规范。评判规范合理性的重要标准是法律能否解决“生活事实规范化”“法律规范体系化”两...
张平华: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多数人侵权是民法上的疑难问题。由于责任法具有倒置的结构,责任的整体性自然包含了责任构成的共同性,“侵权连带责任”应成为比“共同侵权”更为科学的研究路径。弹性不足是当代连带责任制度的普遍现象。所谓弹性贯穿于立法和司法之...
近日,烟台市总工会在市政府礼堂召开了庆“五一”表彰先进大会,会上表彰了被授予的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烟台市工人先锋号集体。烟台大学张平华同志荣获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希望全校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努力把自己锻造成为学习型、创新型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