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从国外(含境外,下同)引进林木种子、苗木的检疫管理,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我国的国土生态安全、经济贸易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是2013年12月24日,国家林业局以林造发〔2013〕218号印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该《规定》分总则、检疫申请、受理与审批、检疫监管、有关责任、附则6章35条,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