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原《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5〕107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结束——©2022 Baidu |由 百度智能云 提供计算服务 | 使用百度前必读 | 文库协议 | 网站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