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 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质规〔202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