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