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造价公差及其调整的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工程造价价差系建设工程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因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产生的相应变化值、它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动态因素。 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是指从概算、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结算期),因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等增减变化,对原批准的设计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
2. 建设期的价差调整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价差预备费之内。对于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的价差,应作合理预测积极推行由承包方包干或部分包干的办法。对于合同工期较短或较简单的工程,可由承包单位一次包死,不作调整。对于合同工期较长或较为复杂的工程,实行部分包干,即对主要材料、设备价差进行调整,对次要材料、...
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是指从概算、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结算期),因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等增减变化,对原批准的设计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已签订的承包协议价、合同价,按照规定对工程造价允许调整的范围所作的合理调整。 工程造价价差调整的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现将《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