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第四条 消防设计...
市住建委成立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抽查检查工作小组,年度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抽查检查反馈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抽查检查反馈涉及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评定等单位的问题,达到信用考核扣分...
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说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设计内容和理由;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应当说明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和理由;属于...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三条 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五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
为规范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