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颁布,经过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的审议通过。该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
第五章 第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六章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
内容提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第 3 393 号)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