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配合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程序。 第十九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1.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主管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落实和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合工程特点,合理配置专...
建设单位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对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当牵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签署《建设单位工...
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建设单位主动提升质量安全管控内生动力,切实发挥建设单位总牵头作用,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助力我市建筑业高...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是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扩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改建、拆除建设项目,...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各参与方安全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二)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 (三)经营管理部:负责落实对承包商后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
第四条 工程部门应鼓励施工单位进 行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实 行建设工程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 公司 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生 产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