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A.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过错的,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B.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C.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侵权...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否则不能免除其责任。 如果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建...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信· 裁判规则 1.厕所的管理人未尽到修缮、维护等管理义务,导致受害人因化粪池盖板断裂溺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杨某诉北京均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根据《民...
法律分析:一、民法典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有哪些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
建筑物倒塌、塌陷致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若有其他责任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权向其追偿。若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建
《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从胎儿到坟墓,《民法典》保护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个阶段,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之前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
1.建筑物、构筑物等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26条将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为过错推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构筑物损害责任时,亦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实行过错推定。但《侵权责任法》第86条对建筑物、构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进行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