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内的发证机关处盖章,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负责在照片处加盖钢印,并发放给造价工程师本人; (三)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均应按照建设部75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签署意见和盖章。 (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编号: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建标造函[2007]8号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
建标造函〔2008〕2号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150号部令”),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现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要求,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23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数据进行统计,形成《2023年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公报》,现予以发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要求,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23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数据进行统计,形成《2023年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公报》,现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