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内容提示: 分类名称 建筑市场司 公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7-04 施行日期 2007-07-04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 的通知 建市[2007]171 号 http: //www. cin. gov. cn/zcfg/jswj/jzsc/200707/t20070706_115339. htm 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 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2高耸构筑物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序号工程类别项目 名称5园林古建筑工程3地基与基础工程4土石方工程1
百度试题 题目5、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 171号)规定:以下( )不属于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工程范围。【单选题】 A. 地基与基础 B. 城市轨道交通 C. 爆破与拆除 D. 公路隧道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内容提示: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的通知 建市[2007]171 号 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江苏、 山东省建管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总后基建营房部,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
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注:1.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2.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电力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