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开展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10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委),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为做好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