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益恢复行为适用边界的廓清在立法上面临着总则立法空白和分则规定散乱的局面。在理论上通过对既有学说的梳理可知,“轻微罪行”、“特定犯罪”和“特定法益”的限定理论不仅忽视了众多例外情形,而且类型化程度较为欠缺。在重塑法益恢复行为的适用边界时,应以比例原则为限定,以类型化思维为指导,对分则罪名重新进行规...
还有人认为,肖某某是流浪猫的投喂者,怎么能让有爱心之人负全部责任呢?这次判决与此前法院一审判决由肖某某直接承担全部赔偿不同,再审法院一方面认为肖某某作为羽毛球教练,其投喂行为将猫引入羽毛球馆,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认为羽毛球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才是原告受伤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次判决为大多数...
我国的传媒企业大多数都涉足了多元化经营,但随着传媒主体自身的多元化,主体的边界模糊化日益严重,导致其多元化经营的边界也愈加含混,甚至出现主业和副业不分的情况,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传媒产业的发展。因此,对传媒企业多元化程度的合理边界进行...
2.群体纠纷多发,容易影响社区稳定。近两成的案件为群体纠纷,集体诉讼、互相诉讼、反复诉讼等现象多发,个别案件出现缠诉缠访问题。就涉诉小区的规模看,三分之二为所在地段的大、中型小区;就涉诉当事人的年龄分布情况看,“50后”“60后”当事人占比达五成,因已届或将届退休年龄,该年龄段当事人有更为充裕...
廓清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边界是解决检察公益诉讼现实困境、实现理性建构诉讼制度目标的关键进路,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应当以公共利益概念与法律监督功能为边界。一方面,应当对公共利益内涵进行分解重构,以纯粹性公益、集合性公益和复合性公益分别确定检察机关的制度定位与...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边界廓清与体系构造 检察公益诉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1},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检察公益诉讼缘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
青锋认为,尽管不能对武汉有关方面当时做法苛刻要求,但通过这件事情,可以让我们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边界有所廓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给出的““最简单门槛或最低标准,就是从内容上看信息是不是真实的,信息是否与真实相符合;在信息不明晰或者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状态中,社会心理层面会本能地产生高度的...
而最高法将“北雁云依”诉讼列为指导性案件,说明了个案超出了个案的意义,带有普遍性,廓清了姓名权的边界,指导司法实践,同时,也告诫社会给孩子取名不可随意。当然,给孩子取名终究是民事权利,全国人大解释提出的限制也只是大原则方向的,还有赖于社会成员更理性地看待姓氏命名的文化内涵,增强文化自信,不在时代...
同时,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鉴于其普遍性,也需廓清是非边界,明确“打听工资”等单一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规的属性,给予清晰的保护。同时,也要引导企业建立员工薪金披露机制,促进透明,以保障薪酬待遇的基本公平。
廓清边界 权力界限模糊冲突,不但导致群众无所适从,社会资源浪费,执法效能降低,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增加公务人员履职风险。现阶段,应当遵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