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即买即取”。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管理中心合作楼盘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已支付定金并与售房企业签订认购书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前往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网点。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审核与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 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首付款提取“即买即取”由承诺制代替传统的审批制,职工及售房企业承...
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已婚的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单身证明;离异的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到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注:无房提取夫妻合计每年最高限额2万元;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提取。
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2024年7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以下4个方面的变化↓↓ 扩大租房提取范围并提高提取频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范围由“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在...
满足上述条件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提取公积金: 1.准备材料:根据提取类型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 2.填写申请表:前往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网点,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是2011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政府法令 〔2011〕 第11号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8日起施行。市 长 王爱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总 则 第...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不同情况下提取分别需要材料如下: (一)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 1、贷款合同 2、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款的:去银行打印近半年的实际还款记录,还款时间不足半年的有几个月打几个月的;用还款存折还款的:复印有名字的首页和近半年的实际还款记录,还款时间不足半年的有几个月复印几个月的;本次提取与上...
导语在集中封存账户或者单位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职提取条件 在集中封存账户或者单位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办理方式 离职封存半年以上的职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线...
点击查看廊坊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 一、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需满足开户满4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 (一)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关系人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2.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第一次提取不超过1年租金费用;且提取额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