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权领域中,说谎是有害于他人利益的行为。但在功利主义者看来,有害不等于不能做,而是要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国哲学家邦雅曼·贡斯当就在《1787年的法国》中质疑康德“说真话是一种义务”的观点,他认为如果人们处处都采纳这个道德原理,那么任何社会都将成为不可能的。康德曾在一次讲话中说:如果一个凶犯问我们...
康德的法权学说是把私有财产的关系看作是权利。 康德的法权学说与私有财产的关系 康德法权学说的基本概述 康德的法权学说是其哲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探讨权利与义务、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时,展现了深刻的见解。在《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这...
即康德法权论(包括早期和晚期)的“非批判性”(unkritisch)特征;其研究路径体现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是如Ritter在其书中所运用的思想史的发生学(genetisch)的研究方法,在后半部分,Hariolf Oberer综合对比了Ritter以及其他新康德主义者如Hermann Cohen[3]、权利实证主义者如Hans Kelsen[4]的研究,并结合康德整个...
本文将对这一规范性价值前提做出更为深入的阐明,厘清康德法权学说的证成路径,呈现法权义务所要求的外在强制(区别于伦理义务的内在限制)与自由价值和人性目的论公式的深层关联,进而给出支持“融贯论”立场的论据,同时回应“分离者”提出的主要疑难,从而弥合当前法权和道德论争中存在的诸多裂缝。在我看来,康德法权学说的...
康德认为,所谓的法权,是指在法律制度中对拥有某种特定权利的个体所进行的规定,是基于人们对于某种行为的评判,而形成的一种合法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本次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康德的法权概念,并列举五个例子证明其影响力和实践性。一、法权概念的内涵与演化 康德的权利与正义论是一个联系成熟的理论框架,基础是他的...
相反,关于康德法权概念的种种误解阻碍了对其法权思想乃至道德哲学的正确理解。一、关于康德法权概念的异议康德法权论在法哲学史上的地位并不显赫。令人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历来存在的各种对它的批判。叔本华认为康德法权论根本不值一驳:“《法学》是康德最晚期的著作之一,并且是如此无力的一本著作,以致我虽然完全否定它,...
康德的法权哲学 康德的法权哲学是指他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背后的道德原则的探究。康德认为,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一种明确的法律体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在康德看来,这个社会秩序应该基于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这个道德原则应为人们引导行为所遵循的规范。在本文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探寻康德的法权哲学...
康德认为,在上帝这样的至高无上的立法者面前,法权论与伦理学的界限并不存在。上帝能够洞悉每个人的内心意向,因此可以要求人们出于义务来遵循道德法则。但在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外在关系则有所不同。由于人们无法完全了解彼此的意向,甚至有时连自己的意向都模糊不清,这就使得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他人无法...
康德法权法则论自身的基石范畴是法权。法权不是经验的概念,而是理性的理念。法权通过人格、相互性和强制思想的结合表象出人格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也就是能承担责任的个体在相互关系中针对他人行为而享有的某种强制的资格法权和强制的权限是同一个意思严格的法权也可以被表现为一种与每个人根据普遍法则的自由相一致的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