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规定 (三十七)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三十八)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三十九)本规范条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保要求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环保责任,定期开展环保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 二,安全生产要求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遵守...
以下是可能涉及的一些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1. 技术标准:制定废塑料分类、检测、处理和加工的技术标准,包括废塑料的分拣、清洗、破碎、粉碎、造粒等工艺要求。 2. 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废塑料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要求,包括废塑料处理过程中的废水、废物、废气等的处理和排放要求。 3. 安全生产要求:制定...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符合《规范条件》申请,并如实填报《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相关报表(附后)。 企业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书》; (二)营...
十、其他规定 (三十七)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三十八)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三十九)本规范条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规范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制定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
(三十二)新建和改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当符合本规条件要求;未满足规条件要求的现有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规条件的要求。 (三十三)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生产企业执行本规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合当地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
(六)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 (七)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 (八)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 3、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九)企业...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求; 〔三〕符合"规条件"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本方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符合条件的建议"规条件"申请,并如实填写"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