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管辖的法条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法规 一、应诉管辖的定义 应诉管辖,是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即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 二、法条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应诉管辖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旨在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因管辖权争议而过度拖延诉讼进程。
应诉管辖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三十条.该条款明确指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这就是所谓的应诉管辖,即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使得该法院获...
应诉管辖对应的法条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重要的是,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应诉管辖的法条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所体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
应诉管辖的法律条文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具体涉及第一百三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
应诉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应诉管辖的法条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应诉管辖的详细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了应诉管辖的相关内容。根据该法条,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
应诉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有所规定。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受诉人民法院
在中国,民事诉讼法是适用的主要法律,其中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普通民事诉讼的应诉管辖规则。根据该条规定,被告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人民法院主动行使辩护权: 1.原告与被告约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 2.被告的住所地在人民法院所在地的; 3.原告或法律规定被告应在人民法院所在地行使辩护权的。 此外,中国还设立了特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