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应收账款出质,具体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
其次,应收账款质押需要办理出质登记,这是质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最后,质押期间,应收账款不得随意转让,除非得到质权人的同意。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质押的定义与性质,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应收账款是可以质押的。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
一是法律性质方面,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系为保障主债权实现的从权利,随着主债权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保理业务的核心属于债权让与,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是相对独立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的无效并不当然影响保理合同的效力。二是法律关系方面,应收账款质押涉及质权人、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三方当...
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质。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然而,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如果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相关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和第四百四十五条中有所规定...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权人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可以抵押债权人拥有的他人质押账款,以此作为金融担保的一种有效授信担保方式,但也存在局限性。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权人将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将其出具的承诺付款凭证(质押凭证)交给质押人,质押人按照一定的协议,在债务人清偿之前,担保其清偿义务的担保方式。应收...
r投资公司、s超市公司确认有剩余账款未结,但存在互负债务要求抵销。y实业公司认为已结清应付账款,故不同意原告诉请。02 裁判结果 03 裁判思路 ▴ 点击查看大图 ▴ 04 案例评析 一、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审查 应收账款质押中包含两重法律关系,其一是应收账款出质人与应收账款质权人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确认应收账款涉及的相关基础交易是真实有效的,即重点审查基础交易所对应的基础合同等相关文件。 2 重点审核并确保基础合同不因法定事由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导致以该合同为基础设立的应收账款质权无法成立。 3 在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相关文件前审核基础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了应收账款质押权。《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