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22号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明确,“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答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1、“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