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财政厅部署全面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快捷查询入口 1 2 3 ....
一、总体概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旨在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年教育培训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广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三、培训内容 包括...
3、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广西会计网
广西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登录入口: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http://czt.gxzf.gov.cn/) 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要求 1、从事会计工作需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的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
根据财政部、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部署和要求,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是明确继续教育对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
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会〔2014〕54号),经研究,决定通过广西会计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全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一)自治区财政厅将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广西会计管理系统,将已完成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登记并经审核确认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完成学分情况等信息直接连接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二)上述已完成连接的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相关信息数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所在单位不需再次录入广...
为认真做好我区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经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我区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单位、有关继续教育机构,中央驻邕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桂财会〔2008〕22号)和《关于建立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的通知》(桂财会〔2012〕12号)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审核等环节,现将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区直师资库名单予以公...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文件,专技天下为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供专业课与公需课培训服务,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培训对象包括各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