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以及因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变更不适用于原病种的药品,应当退出门诊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同时,根据门诊特殊药品年度用药费用监测数据,年度用药费用属于普通门诊统筹水平和门诊特...
(三)保障水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1.职工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5%,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8万元/年,计入当地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桂医保规〔2022〕1号,以下简称“1号文”)自2022年6月执行以来,在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落地、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单列门诊统筹药品覆盖面较小、部分谈判药品在门诊使...
不属于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以及因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变更不适用于原病种的药品,应当退出门诊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同时,根据门诊特殊药品年度用药费用监测数据,年度用药费用属于普通门诊统筹水平和门诊特殊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桂医保规〔2022〕1号,以下简称“1号文”)自2022年6月执行以来,在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落地、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落地,提升参保人员门诊用药可及性,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