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0年10月重新组建,198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办案。2012年,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由铁路系统转制移交广东省实行属地管理,列为省直单位,由省财政保障。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广东省委、省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省法院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由省法院代为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