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优秀人才,在获得原人才称号之日后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或其创办企业在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达5亿元以上或上年度(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含区内全资子公司)达5000万元以上。 2.原精英人才,在获得原人才称号之日后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本区重大人才工程,或其创办企业在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达2亿元以上...
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穗埔组通〔2020〕35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等环节,弓小武等44人(名单见附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
2.原精英人才,在获得原人才称号之日后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本区重大人才工程,或其创办企业在 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达2亿元以上或上年度(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含区内全资子公司)达30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书》(...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指南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Q1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以下简称“本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穗埔组通〔2020〕35号...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自入选之日起管理期5年。满足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含驻区)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时间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自入选之日起管理期5年。满足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含驻区)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时间
(穗埔组通〔2020〕35号)《关于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等环节,丁洪等70人(名单见附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2年第一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综合评审,现...
(穗埔组通〔2020〕35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等环节,弓小武等44人(名单见附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综合...
(穗埔组通〔2020〕35号)《关于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等环节,丁洪等70人(名单见附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2年第一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综合评审,现...
(穗埔组通〔2020〕35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3年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等环节,陈捷凯等44人(名单见附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