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及其相关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及其相关活动。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 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
【导语】:《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内容为: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及其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