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 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
1、员工在行政拘留期间,未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2、非因员工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应如何支付?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规定,非...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2、非因员工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应如何支付?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