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惠金罚决字〔2023〕7号。被处罚的公司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广东华兴银行),以及其员工彭宇斌、邹宾粮、黄海波、徐娜芬、潘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严格审核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以及超项目进度发放房地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