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确定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家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粤卫办〔201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按照《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卫生计生局、财税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医院: 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2015年起,我省设立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并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们 剩余50%未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管理,明确医院评审的制度、流程,我委对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成员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广东省等级医院评(复)审指引》,现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医疗机构、省医学会: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从业资质及执业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准入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就我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规定,省卫生计生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了...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4〕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监测,做好预警保障准备。各地要将经批准开展助产、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在公众网进行公布,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实时动态公布产、儿科床位使用情况。广州...
有关地级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做好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宣传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先行先导作用,推动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现就加强新时期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先导地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