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关于”范畴 内容提要 不同领域的“平衡”范畴有不同的涵义,行政法的“平衡”范畴主要有两方面的涵义:状态和方法。行政法的平衡状态是行政机关与相对方之间形成的兼容非对等性的权利抗衡状态,是行政法的最优化状态。平衡同时是实现行政法最优化状态的一种方法,在行政法的立法,解释及
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 本文将深入探讨行政法中的“平衡”概念及其理论基础——“平衡论”, 通过分析比较相关理论观点,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一、行政法中的“平衡”概念 行政法,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是平衡国家行 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平衡”概念应运而生。
(二)作为方法的“平衡”范畴 “平衡”范畴除了用以表示行政法的状态外,同时也被用来建立一种新的行政法方法论,即以平衡的方法处理行政机关和相对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论。平衡方法可以用于行政法的立法、解释及适用的领域。 1.立法领域的平衡方法 立法者可以通过综合的分析,公正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平衡配置行政机关和...
第3 卷第 2 期 2005 年 5 月 锦州医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nzhou Medical College (Socia l Science Edition) V o1. 3 No. 2 Ma y ,2005 关于平衡范畴的几点哲学思考 赵景之 (锦州医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摘要】平衡与失衡是矛盾双方的量的比例关系。平衡是维持事物稳定存在和持续发...
平衡协调平衡和协调都属于运动功能的范畴,许多疾病都会导致平衡和协调功能障碍。临床上如果发现平衡功能和协调功能出现障碍,要对其进行积极的治疗,而治疗方法应是综合性的,除了针对病因进行药物或手术等治疗外,最为直接有效的治疗就是进行平衡功能训练和协调功能的训练。
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平衡论作为行政法的一种理论主张提出后,一些学者一直在作完善这种理论的努力,力图使之有助于行政法理论的科学化并推动中国行政法制的进步。平衡论引起了行政法学界的关注,不少学者就平衡论作
下列( )属于不稳定平衡范畴。I随遇平衡;II稳定平衡;III不稳定平衡A.IB.IIC.IIID.I III搜索 题目 下列( )属于不稳定平衡范畴。I随遇平衡;II稳定平衡;III不稳定平衡 A.IB.IIC.IIID.I III 答案 D 解析收藏 反馈 分享
平衡范畴 2) The Balance-Function Category of Balance-Number 权数权衡作用范畴 3) scope[英][skəʊp] [美][skop] 范畴 1. In the present study, the writers lay emphasis on the analysis of thescopeof medical civil judicature, and discuss its definition and contents so as to make a ba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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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机械设备的范畴?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动平衡的定义和其在机械设备中的作用。 一、动平衡的定义 动平衡,简而言之,是指通过调整旋转体(如电机转子、风机叶轮等)的质量分布,使其在旋转过程中产生的离心力达到平衡状态,从而减少振动、噪音和磨损,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