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为你推荐 师安宁律师简介 法律分析:师安宁,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特约法治评论员".2006年8月至今,连续十一年担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报...
法律分析:师安宁,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特约法治评论员”。2006年8月至今,连续十一年担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报》相关专栏特邀专家撰稿人,其独家担纲的专栏系《人民法院报》为时最长的法学研究专栏。 2009年8月起,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律师宣传既然要讲专业,就要真专业,不能“突汤漏水”贻笑大方。所以,在推进自己媒宣工作的进程中,必须更要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促使自己更好地学习,更好地体系化,更好地专业化,这就是“以宣促专”。“真专真功”,当然是指律师要有真才学、真功夫。不管你学的是霍家密宗拳,还是赵家密宗拳,唯有学成霍...
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为你推荐 师安宁律师简介 法律分析:师安宁,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特约法治评论员".2006年8月至今,连续十一年担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师安宁律师 基本信息 师安宁,男,汉族,民革党员,生于1975年11月,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1年开始执业,2007年加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辨手奖”获得者。师安宁律师参加过“首届全国律师...
师安宁,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民法。发表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实务问题研究》等论文。 相关图书 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 本电子资料是《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第二版)的配套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本书
师安宁律师是自《人民法院报》创刊以来在中国律师界被该报特聘并允许开设律师个人专栏的第一人,是人民法院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推荐的著名的司法实务与理论专家。 2009年8月4日,受司法部主管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的特邀开办了“师安宁律师专栏”。这是中国律师界目前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在中国律师...
一是,律师要对媒宣运营的本质规律有深刻的认知和把握。 二是,律师对媒宣运用的风险意识要具有高度的敏锐性。 三是,律师著书立说写文章,尤其是网文写作方面,要有体系性、专业性和持续性。 四是,律师媒宣,要根据自身的宣介定位,来选择适合的媒体平台。
2017年8月26日—27日,受重庆市律协邀请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指派,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师安宁律师随全国律协西部培训讲师团在重庆江北区政府行政大厦作相关司法实务专题学术讲座,业内律师近600余人共享了这场思想盛宴。 同时受邀作实务培训的讲师团专家还有,著名的劳动法专家厦门华侨大学张照东教授,著名的合...
师安宁,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高级合伙人,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报》“特约法治评论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西部培训讲师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网”专栏作家;自然资源部《中国不动产》法律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投资保护制度研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