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是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除公共客运交通设施以外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监督工作。公安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是指:(一)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二)公用设施:城市...
第五十四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或者拒绝接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市政行政主...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5全文(2019年10月29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设施完好、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美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一)在已建成的城市道路设施上增设、迁移交通设施、管线等;(二)设置和移动城市公交站点、站台、亭房等。前款规定的设施在城市道路设施扩建、改建、维修时可以一并建设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市政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
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正是市政设施管理的目标所向,是市政设施立法的旨趣所在。《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全生命周...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2 号 2005 年 7 月 29 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市政设施管 理条例(修订案)》,已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