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本办法所称城市市容,是指城市外观的结合反映,主要是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街景、建(构)筑物与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景观照明、施工现场、城市绿化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者整体景观。第三条 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
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共有六十三条规章制度。通过时间 2002年1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
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是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总体思路 (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在1995.12.31由包头市人民政府颁布。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白云鄂博、石拐矿区和郊区...
城市中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实行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城市市容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各县(市)、区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矿区、开发区、风景旅游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本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机构,对环境卫生实行行业管理。市区的街道办事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近郊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区)和镇的城市规划区及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市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本办法。全文 2021年2月8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3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1年4月9日韶政府令第144号公布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