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项目法人负责制,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住建厅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