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理当局为代表,总部在瑞士的巴塞尔。每年定期集会4次,并拥有近30个技术机构,执行每年集会所订目标或计划。巴塞尔委员会本身不具有法...
一、巴塞尔委员会的创设及其特征 二、巴塞尔协议体系性质的讨论和认识 结语 巴塞尔委员会是银行审慎监管的主要全球标准制定机构,是当今国际银行监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组织。不同于传统国际法中的以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条约为中心的合作模式,巴塞尔委员会和巴塞尔协议体系是非典型的国际组织、非典型的国际法形式。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预计,全球主要央行成员将会执行《巴塞尔协议III》倡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本周二起一连两日(19日至20日)在瑞士巴塞尔举行会议,评估近期市场发展和全球银行体系面临的风险,并讨论一系列政策和监管措施。会后一致重申,期望尽快全面并且一致地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框架的各个环节。二十国集团(G20)财长...
巴塞尔委员会预计,全球主要央行成员将会执行《巴塞尔协议III》倡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本周二起一连两日(19日至20日)在瑞士巴塞尔举行会议,评估近期市场发展和全球银行体系面临的风险,并讨论一系列政策和监管措施。会后一致重申,期望尽快全面并且一致地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框架的各个环节。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
解析 1975年2月,国际清算银行发起并成立了一个名为“银行管制和监督常设委员会”的国际民间组织,又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是目前国际上协调各国银行管制活动的最主要机构,其目标是加强各国银行管理当局之间的联系与接触;制定广泛的统一管理规则;改进跨国银行管理的统计标准。
1975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首份文件《对银行境外机构监管的报告》诞生,后被称之为《巴塞尔协定》,该报告明确了跨国银行的境外机构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境外附属机构、境外合资银行等,并要求对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对跨国银行境外机构的流动性、清偿能力、外汇头寸等进行监管。
1、巴塞尔委员会属于国际清算银行。2、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
正如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对外公开揭示的该文件“甚至”未经“签署”或“签字”,只有一个脚注以一般的用语描述了出席巴塞尔委员会的代表机构;虽然该文件声称“本架构及标准已经获得十国集团央行行长们的支持”,但在同年7月11日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们的新闻声明中并未发现对这一陈述给予任何附加承诺的证据。无论是巴塞尔...
A. 巴塞尔委员会的职责是加强全球银行业的监管标准、监督管理和管理实践,旨在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B. 巴塞尔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提供联系的渠道.以保证各国的银行均受到有效的监管 C. 巴塞尔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始终遵循着两个基本原则:没有任何境外银行机构可以逃避监管:监管必须是强制执行的 D. 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