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工伤被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A.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但需提前告知对方B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无法享受下列哪项待遇( ) A.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B. 用人单位不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热门文章 ▼▼▼ 每日法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612015.08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理解第三十六条的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了明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另外指出了三条路径供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选择:一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二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
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同时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
摘要:《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了明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另外指出了三条路径供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选择:一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二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三是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工伤被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A、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B、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C、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