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第二十五条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与其他企业一致。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1月1日后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其工伤待遇按本办法执行。废止信息 2024年2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04年省...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本办法共三十三条,自2017年 6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9日山西省...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业经2022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金湘军 2023年1月16日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
办法全文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关于工伤认定 第一条 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将在市(州)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工作,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第二条 对工伤认定管辖发生...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